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是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提高幼兒教育工作者的學歷層次和專業化水平,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專科)的基礎上設置的。幼兒教育是終身教育的第一階段,是我國基礎教育的組成部分。幼兒教育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專業化水平直接影響幼兒教育的質量。按照鄧小平同志關于“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面向未來”的指導方針,立足當前,著眼未來,培養一批具有現代教育觀念,熟練掌握幼兒教育業務,師德高尚的幼兒教育工作者,以適應21世紀上半葉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需要。
二、學歷層次與規格
本專業為高等教育本科層次,其專業培養規格在總體上與一般普通高校同類專業的本科水平相一致,考試課程不少于13門,總學分不低于71分。根據自學考試的特點,在著重考核考生基本理論、基礎知識的同時,加強對所學知識的實際應用能力和進行幼兒教育科學研究能力。本專業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畢業論文經答辯成績合格者,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按照北京市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暫行規定》及主考院校關于學位授予的有關規定,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授予教育學學士學位。
畢業論文經答辯未通過的,必須補作,不補作者不予畢業;補作合格的,可獲得本科畢業證書,但不授予學位。
三、培養目標及基本要求
培養達到高等師范學前教育專業本科學歷水平的幼兒園骨干教師,幼兒教育管理和教研科研人員及其他幼兒教育工作者。
本專業對自學者的基本要求是: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樹立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掌握現代學前教育的基本理論,了解現代學前教育發展的現狀與趨勢,具備從事幼兒教育教學、管理、教研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基本能力。
一、考試目的:
音樂技能課是自考學前教育專業自學考試所必須掌握的一六專業知識,也是從事學前教育工作所不同不可缺少的基本素質。通過學習、考驗,檢驗學生對視唱、歌唱、琴法等課程的學習情況和掌握的程度,促進他們進一步提高專業水平,為今后更好地從事幼兒教育和幼兒教學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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