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入場除必要的文具,如0.5毫米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三角板、圓規等外,禁止攜帶無線通信工具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允許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不得有發射、接收功能。考場內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三、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后方準交卷出場。
四、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
五、考生領到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后,應先在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及座位號等欄目,在答題卡上正確粘貼條形碼。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無法辨認的試卷、答題卡一律作廢。
六、考生必須嚴格按要求使用0.5毫米黑色簽字筆、2B鉛筆(有特殊要求,如作圖外)在答題卡指定區域作答,答題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規定要求作答的,其答卷無效。
七、考生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和答題卡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破損、污跡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八、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偷看、抄襲他人答案。
九、考生在考試結束時必須交卷,不得攜帶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離開考場。考試結束鈴聲響后,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將答題卡、試卷和草稿紙按要求的順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監考員允許后方可離場。
十、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做出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考員人身安全的考生將交公安機關追究責任。
十一、對不服從監考員管理的違紀、舞弊考生,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給予相應處理并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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